評價項目實施過程網(wǎng)上申報表
1.項目基本情況 | |||||||||||||
項目名稱 | 云南煌璟商貿(mào)有限責任公司武陵邑石料加工廠安全現(xiàn)狀評價報告 | ||||||||||||
合同編號 | DAAPCX-2024-30 | 合同簽訂時間 | 2024.4.3 | ||||||||||
業(yè)務類別 | 危險化學品£ 金屬和非金屬礦山□ 冶金有色建材□ 其它:建材 | ||||||||||||
評價類別 | 預評價□ 驗收評價?現(xiàn)狀評價£ 綜合分析□ 竣工驗收□ 安全評估□ 其它: | ||||||||||||
企業(yè)名稱 | 云南煌璟商貿(mào)有限責任公司蘭坪分公司 | ||||||||||||
項目所屬區(qū)域 | 云南省怒江州蘭坪縣營盤鎮(zhèn)滄東村委會武陵邑二組 | ||||||||||||
報告提交完成時間 | 2024年7月16日 | ||||||||||||
2.評價人員 | |||||||||||||
項目負責人 | 李毅雄 | 評價組組長 | 李毅雄 | ||||||||||
評價組成員 | 李毅雄、周忠菊、毛衛(wèi)旭、陳恭文、崔魏 | ||||||||||||
報告編制人員 | 李毅雄、周忠菊 | ||||||||||||
技術專家 | |||||||||||||
3.現(xiàn)場勘查情況 | |||||||||||||
現(xiàn)場勘查開始時間 | 2024年5月29日 | 現(xiàn)場勘查結束時間 | 2024年6月4日 | ||||||||||
現(xiàn)場勘查人 | 李毅雄、周忠菊 | 企業(yè)陪同人 | 寧華鑫 | ||||||||||
現(xiàn)場勘查情況 | 名 稱:云南煌璟商貿(mào)有限責任公司蘭坪分公司 類 型: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(自然人獨資) 住 所: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蘭坪白族普米族自治縣營盤鎮(zhèn)滄東村委會武陵邑二組 法人代表:寧永天 注冊資本: 成立日期:2024年6月19日 注冊號:91533325MADNUULQ3H(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) 成立時間:2024年6月19日 經(jīng)營范圍:一般項目:建筑用石加工;建筑裝飾材料銷售;建筑材料銷售;水泥制品銷售。(除依法須經(jīng)批準的項目外,憑營業(yè)執(zhí)照依法自主開展經(jīng)營活動)。 云南煌璟商貿(mào)有限責任公司武陵邑石料加工廠(云南煌璟商貿(mào)有限責任公司蘭坪分公司)位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蘭坪白族普米族自治縣營盤鎮(zhèn)滄東村委會武鄰邑處,距離蘭坪縣城40km,X232縣道從該項目附近經(jīng)過,交通便利,便于生產(chǎn)出來的砂石料的出售運輸。地理坐標:東經(jīng) 99°11'4.71", 北緯 26°28'48.16"。計劃年生產(chǎn)約120000噸成品砂石料,加工出的成品料銷往蘭坪金頂高速項目。 | ||||||||||||
4.報告審核情況 | |||||||||||||
內審 | 審核意見 | 同意提交過程控制審核 | 是否通過 | 是? 否□ | |||||||||
過程控制審核 | 審核意見 | 評價程序符合要求 | 是否通過 | 是□ 否□ | |||||||||
技術負責人審核 | 審核意見 | 同意報告結論 | 是否通過 | 是□ 否□ | |||||||||
5.評價報告 | |||||||||||||
一般隱患 | 8條 | 重大隱患 | 0條 | ||||||||||
隱患明細 | |||||||||||||
隱患名稱 | 隱患等級 | 發(fā)現(xiàn)時間 | 責任人 | 整改情況 | |||||||||
1.廠區(qū)境界無防止人員和牲畜進入的措施。 | 一般隱患 | 2024.5.29 | 寧永天 | 已整改 | |||||||||
2.攪拌站已停用,無停用標志。 | 一般隱患 | 2024.5.29 | 寧永天 | 已整改 | |||||||||
3.配電室內纜線敷設不規(guī)范(敷設零亂),配電柜作業(yè)區(qū)未敷設絕緣墊,部分開關箱箱蓋缺失,室內孔洞未封堵。 | 一般隱患 | 2024.5.29 | 寧永天 | 已整改 | |||||||||
4.破碎機最上面第一層操作平臺臨邊防護欄無踢腳板,下面的操作平臺無防護欄,破碎機裸露的轉動部位無防護罩,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。 | 一般隱患 | 2024.5.29 | 寧永天 | 已整改 | |||||||||
5.巡檢通道不規(guī)范,臨邊無防護,臺階未硬化,雨天人員易滑跌。 | 一般隱患 | 2024.5.29 | 寧永天 | 已整改 | |||||||||
6.礦運道路內側無排水溝,危險路段無安全警示標識。 | 一般隱患 | 2024.5.29 | 寧永天 | 已整改 | |||||||||
7.原料倉隔墻無防撞措施。 | 一般隱患 | 2024.5.29 | 寧永天 | 已整改 | |||||||||
8.安全警示標志設置不足,如進入廠區(qū)入口處無限速標志、機械設備無“當心機械傷”、危險臨邊無“當心墜落”等安全警示標識。 | 一般隱患 | 2024.5.29 | 寧永天 | 已整改 | |||||||||
整改措施建議 | |||||||||||||
整改措施建議 | 按要求限期整改 | ||||||||||||
整改措施建議內容 | 1.在廠區(qū)境界處設置防止人員和牲畜進入的措施。 2.攪拌站已停用,應設置停用標志。 3.配電室內纜線敷設應規(guī)范整齊,配電柜作業(yè)區(qū)應敷設絕緣墊,修復或更換缺失的開關箱箱蓋,室內孔洞應封堵。 4.完善破碎機最上面第一層操作平臺臨邊防護欄的踢腳板,下面的操作平臺的防護欄,破碎機裸露的轉動部位的防護罩,設置安全警示標志。 5.完善巡檢通道臨邊的防護措施,臺階應硬化,防止雨天人員易滑跌。 6.完善礦運道路內側的排水溝,危險路段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識。 7.完善原料倉隔墻處的防撞措施。 8.完善安全警示標志,如進入廠區(qū)入口處應設置限速標志、機械設備處設置“當心機械傷”、危險臨邊無“當心墜落”等安全警示標識。 | ||||||||||||
評價項目評價結論 | 云南煌璟商貿(mào)有限責任公司武陵邑石料加工廠安全現(xiàn)狀評價從安全角度出發(fā)符合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范及技術標準要求。 |
云南煌璟商貿(mào)有限責任公司武陵邑石料加工廠安全現(xiàn)狀評價報告(修改稿2024.7.24).pdf